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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我没有预料到,我的主人的那条命令居然在今天起了效。
今天晚上,那位女士与我一起去了酒吧,因为据她说,这是我的主人喜欢的地方。老实讲,我对这个说法存疑,至少在我面前,我的主人没有表现出她有什么喜欢去的地方,她连门都很少出。但她确实经常喝酒,倒不是因为喜欢,而是她擅长。在我漫长岁月所见过的众多人类里,她的酒量算作上等。
相比之下,她的这位友人就不怎么样了,不过两杯低度数的鸡尾酒下肚,她就已经出现了一点恍惚,但即便如此,她依旧拜托我去点了一杯长岛冰茶,那种喝起来清爽无害,实际上酒精含量却很高的酒,要追究起原因,还是因为我的主人喜欢。
这杯酒并没有进入她的口中,因为她被两个喝醉的年轻男子缠住了。出于我的主人的命令,我帮助了她,并送她回了酒店,她全程狠狠地皱着眉头,身体紧绷着,那模样不像是害怕,倒像是愤怒,如果她和我的主人一样没有耐心的话,她可能早就挥出一巴掌了。
天气有些转凉,我把外套脱下来借给她,送她回了房间门口,在道别转身时,她突然抱住了我的腰。“今晚就待在我的房间里吧。”
酒精让她的声音有些沙哑,但她的那双眼睛却是清醒的,我拉下她的手,与她拉开了一定的距离。“您喝醉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她望着我,有些困惑不解。
平心而论,这位女士是美丽的,并非是拥有出众的美貌,而是一种整体形态上的美。她身材高挑而纤细,经过精心保养的皮肤光滑而柔软,小麦色的皮肤带着一定生长规律的雀斑。她的性格是一种平和的活泼,又有着一点无伤大雅的心计,对于普通的人类男性来说,她绝对有着莫大的吸引力。
只可惜,我是一个被戴上了项圈的恶魔。
“因为您是她的友人。”我这样回答道。
她狠狠的皱起了眉头,死死的盯着我的眼睛。“你离开她吧。”
“请原谅,这一点要求我无法做到。就算是死亡,也不能让我和她分开。”
她将在酒吧里没来得及甩出的一巴掌赠与了我,嘭的一声关上了房门。
脸上因为击打而出现的红痕在一个呼吸间就消失了,我抚摸着脸颊,不知道为什么好心情的笑了起来。那位女士明明对我没有兴趣,却还是做出了她所预测的举动。我的主人还真是料事如神。这些天,奉她的命令开心的享受旅途,我都没有再去关注她的工作进度,而现在,我想稍稍违抗一下命令了。
她已经在昨日捏碎了那个挥舞着感叹号的泡影,如今,在那个影子已经销声匿迹的网络上,骂声一片。曾视他为冲锋的领军者的人唾骂他是懦夫,而一开始就看不上这等行径的人则冷嘲热讽,只是谁又能想到,他们互相所拥泵和鄙夷的,从头至尾就是一个人呢?现如今,收集他们的情绪转化为利益的行动已经停歇,但这份余韵应该足够我的主人娱乐很久了。
翻阅着群众自发保留的截图,我发现我的主人在使用感叹号和调整字号煽动人的情绪之外,又使用了新的方式。
一种是大字报。及将那篇文章截成小图,用色彩鲜艳,字号加粗放大几十倍的充满冲击力的短语附加上去,遮盖住底下的文字,这样的话,人们就很难注意到文章本身的内容,而只能看见那几个鲜艳的短语了。至于短语的选材,全部出自那篇满是感叹号的短文里。
另一种是拙略的裱字技术的变种。在古代,为了栽赃某位人物,常用对方写过的信件剪下需要的字体,交由出色的裱字师傅来进行排版,制造出通敌叛国,走私受贿的伪证,在现代,也有人为了不被追查到身份,利用报纸字体拼贴的手法。我的主人所使用的方法与那略有不同,她依旧使用了截图,但会用马赛克将一个句子截断,只露出需要的部分,这样的话,丢失了前后语境的语句就会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意思。如此以偏概全,再搭配极其显眼的大字,似乎这一切拙略的证据就已经确之凿凿,足以盖棺定论了一般。
这一切本身就如同荒诞剧中的情节一般荒唐,但最为可笑的是,居然有被情绪所裹挟的人们真的相信,并将其奉为圭臬大肆宣扬,托他们的福,完全错过了事件发生经过的我也得以一睹全貌。
我忍不住笑了起来,侧耳听着契约那边传来的平稳的心跳,却似乎听到了我的主人的一声叹息。“这就是现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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