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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节(第2页)

等吃过早饭大家都去上工,陆正霆和林菀在家里等。

陆老太看他们在家,赶紧躲出去串门子,不肯和他们单独呆着。

八点半左右的时候,外面响起马蹄声,“吁——”

陆正霆:“来了。”他示意林菀和他出去。到了门口,就看到一个男人从马上跳下来,男人穿着旧军装,没有肩章,想必是退伍军人。

陆正霆给林菀介绍,“这是沈飞。县邮递员。”又给沈飞介绍林菀,“林菀,我媳妇儿。”

因为当地路况问题,不适合全境骑自行车,所以沈飞都是骑马下乡的。

他对林菀笑道:“老弟写信给我,让我弄匹退役的马给你。我给你弄了一匹温顺的母马,脚程不快,胜在稳妥。”

他拍了拍那匹枣红马。

林菀都惊呆了,陆正霆这是送她交通工具?

999吹了一声口哨,“小甜甜送宿主宝马哦!”它觉得陆正霆是甜的,所以给他起昵称叫小甜甜,惹得林菀直乐。

林菀跃跃欲试,她向来胆子大的很,骑马而已啊,前世也在草原驰骋过,真的很爽呢。

她左手握着马缰绳,两手扶着马鞍,左脚踩着马镫,用力一跃,整个人就翻上去坐好。

动作利索标准。

沈飞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,“漂亮!”

林菀扭头看陆正霆,他正笑微微地看着她,目光里充满了惊艳。

陆明良领着小明光跑过来,看到她骑马,陆明良激动得嗷嗷叫,小明光不说话,眼睛却亮得很。

陆正霆看她俏丽飒爽的模样,忍不住出口指点,“身体不需要前倾,放松靠后就好,双腿不必过于紧张,轻轻夹着马腹即可。”

骑马其实很累,长途跋涉会把大腿、屁股磨破。她只是回娘家,或者在公社跑跑,不需要急行军,慢慢走路就好。

林菀按照他说的,轻磕马腹,“驾!”

那马便走起来,步子稳当,而且善解人意。

林菀笑起来,“太棒了!咱也是能骑马的人了。”

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追着跑。

陆正霆:“不要站在马后面。”

马看不见会踢到,温顺的马也不例外。

陆明良立刻拉着弟弟让开,还叮嘱他,“刚才你站在马屁股后面,危险,它要踢你的,记住了吗?”

小明光看着他,没说话,却听明白了。

沈飞望着林菀飒爽的背影,打趣陆正霆,“弟,好眼光,媳妇儿不但俊,还辣。”

陆正霆与有荣焉,唇角是淡淡的笑意。

林菀骑马绕着转了一圈,回来跳下马跟沈飞道谢,又问怎么付钱。

沈飞瞅着陆正霆,笑道:“老弟付过了。”

林菀纳闷地看着陆正霆,“你还有钱?”

陆正霆拿出一封信递给她。

林菀展开快速扫了两眼,竟然是他之前资助的人家,孩子大了,这会儿是公社干部,赚了工资还他钱。

妈呀,这是什么神仙良心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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