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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海之外,有鲛人,水居如鱼,不废织绩,其眼泣,则能出珠。]
这段出自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十二。
兰元澈习字的时候读过。
听屋里二人提起珠子,他便想到于仇随手捡的那个荷包,还放在璟王府里。
当时兰元澈就怀疑,那么多上好的东珠,定是属于某只爱哭的小人鱼。
丢了荷包的她,说不定又大哭了一场。
只可惜那日他没找到人。
而今日兰元澈又没将那个荷包带在身上,不然的话,现在就能物归原主了。
罢了罢了,这不是什么要紧的事,等他回头寻个恰当的时机,再还她也不迟。
“什么珠子,我听不懂!”铃兰压低声音,“表姐,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。”
能被皇帝看上,那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。
宫外究竟有什么好的,她还非走不可。
沈暮春早知道这事情难办,只好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“真的不行吗?”
难办是难办,不是不能办。
如果铃兰不肯帮忙,她就得另寻他法了。
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。
铃兰被那双眼睛看得心软,咬咬牙道:“表姐,你还是趁早死了这条心吧。”
自己是贪财没错,可这事真的办不到。
她铃兰就是个小小宫女,再普通不过了,不是什么手眼通天的贵人。
多少珠子银子,也抵不过命要紧。
若现在的小春非要出宫,铃兰只能拦着,是绝不可能再助她逃脱的。
这静月轩是贵妃娘娘管着。
说不定,铃兰还可以去告小春的状。
“表姐,你住在宫里锦衣玉食,无忧无虑,究竟有哪一点比不上宫外?”
“之前你不就是想住这么大的房子吗……”铃兰坐在床边,苦口婆心地劝。
结果沈暮春一句也没听进去,倒是那一句接一句的‘表姐’,点醒了她。
也许在初相识,自己就使用过催眠。
因为谁都没意识到,反而最为深刻。
‘表姐’这个词,深深地刻在铃兰的脑子里,她根本不知道为什么。
“表姐,在这件事上面,你真得听我的,过了这个村,可就没有这个店了!”
铃兰叹了口气,“活着不好吗?”
为了不伺候皇帝而逃跑,等于自取灭亡。
“好吧,不帮就不帮。”沈暮春秒变沮丧。
求也求了,求人不如求己。
就算没有人肯帮忙,她也是要出宫的。
“但是我一个人在这静月轩里养伤,属实有些无聊,要不你过来陪我吧?”
沈暮春是能催眠的,只是不得要领。
等她熟练地掌握了这项技能,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帮忙,也不会连累谁。
现在,沈暮春只差一个试验品。
而眼前的铃兰,就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她一定比那没有灵魂的庄妃好使。
“真的吗?”铃兰求之不得。
“我就知道表姐是个好人。”其实这件事,就算小春不说,她也是要问的。
一来呢,铃兰怕小春犯傻生事。
只有二人离得近了,铃兰才能时时规劝,免她闯祸,也免自己受其拖累。
二来,这种鸡犬升天的机会,比什么珠子银子更加难得,谁会不要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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