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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开始还只是小打小闹,偷些吃食、铜子,但是很快他的胃口就变得越来越大。
因为普通吃喝已经无法满足他了,那时候他时常流连于青楼赌馆,所用钱财自然都是行窃得来。
偷富户、偷酒楼、偷青楼妓女的赎身钱、偷半百老人的棺材本,偷……
总之越往后他越的肆无忌惮,最终盯上了洛河城的豪门王家。
不过这一次他失手了,不仅当场被王家的护院打手抓住,还直接被废了双腿,最后直接交给官府。
因为无人救治,最终落得个在牢房当中被活活的痛死的下场。
“种尸不问前尘,养诡不解千难”
“小偷不戒,大偷殒命,此乃劣等尸种”
“此尸若问价几何,唯有无踪影步可堪一用”
“尸已种成,收获灵机一点”
一个光团从“种尸养诡经”当中浮现,然后直接炸开被林风的身体吸收。
紧接着他便感觉到自己的双腿似乎生一些改变,他整个人都感觉到轻了几分。
一步跨出“唰”的一声,他已经跳出了两丈远,可怕的爆力在他的双腿之间凝聚。
“呼呼~”
接着他再次跨步,整个人就像是狂奔的野马般蹿了出去,耳边狂风呼啸,衣衫猎猎。
随即林风猛地停下,双腿略微有些酸胀热,除此之外并无其他的感觉。
“神奇!”
饶是先前经历一遍,现在林风依旧感觉到不可思议。
就仿佛故事中他突然间接受了别人的数十年内功一般!
不需要从头开始学,不需要日夜苦练,瞬间就会了。
“无踪影步,果然是轻功!”
林风细细的体味着刚刚狂奔的感觉,他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,随便一步就能跳出六七米远。
这个时代普通的房屋只需要轻轻一跃就能到房顶,即便是那些高门大院也拦不住。
“很好!”
虽然不是他现在最渴望的能够种出诡的尸体,但是有了轻功之后最起码保命的能力强了一些!
收拾好心情林风扛起锄头回到木屋当中,这时候老瘸子已经在做晚饭了。
这个时代可不像林风上辈子,可以随时随地可以叫外卖,绝大部分人家想要吃饭都得自己烧火做。
木柴燃烧产生的火焰和烟雾让这片阴森孤寂的坟场增加了些烟火气。
“今个煮了二两腊肉,切成薄片,沾点蒜泥陈醋,那味道美滴很!”
老瘸子见林风回来立刻向着他大声说道。
“好!”
听到他说的味美,林风肚子里的馋虫也被勾起来来了。
洛河城的守墓人不管怎么说都是吃公家饭,虽然每人每月只能领到区区两百枚铜子,但是粮油米面却是官府给的。
很快,老瘸子做好了饭。
两个就在木屋前的一张老旧八仙桌上吃了起来。
腊肉肥瘦相间,薄厚均匀,少许蒜泥陈醋顿时就将味道激了出来。
无论是下酒还是下饭都异常开胃,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少,林风吃了几筷子就没了。
吃饱喝足,天色将暗。
林风和老瘸子各自回屋,坟场的夜晚可不安生。
基本上他们刚来的时候就有老前辈告诫他们,晚上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不要出门。
毕竟就这破地方,专门埋那些横死、惨死的尸体,既无亲属、也无家业,就算是盗墓贼也不会往这边跑找晦气。
所以夜晚若是有什么动静绝大部分都是生了些诡异之事,能躲起来当然是躲起来的好。
林风躺在短榻上想着昨晚的遭遇心中有些煎熬。
昨晚狗蛋的遭遇他还能够清晰的回忆起来,谁也不知道今晚那可怕的东西会不会再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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